消防咨询:025-83309119  |   服务电话:025-83319119

江苏代表团王敏等代表关注《消防法》的修订

日期:2014-04-08 分类:行业动态


江苏代表团王敏等代表关注《消防法》的修订

两会聚焦

昨天,江苏代表团对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审议。与此同时,代表们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也对一些专门法律的修改、制定等发表真知灼见。条条款款,无不体现代表们对国计民生的切实关注。

修订完善:让法律与时俱进

有些法律实施经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需要进行必要的补充和修订。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已经势在必行。”陈蒙蒙代表介绍,2003年9月1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已显露出一些不足,如规划环评要求比较原则、环评审批部门职能交叉、环评范围和内容过于宽泛、环评中介机构管理存在漏洞、法律责任追究偏软等。陈蒙蒙等代表提出修订意见:按照简政放权的改革方向,建立科学合理的环评分级审批制度。由地方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建设项目,其环评文件应当由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既可提高审批效率,也能强化地方的环境保护责任。

王敏等代表关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修订。“现行的《消防法》规定‘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此外并无专门针对古城的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他们建议在《消防法》第二章“火灾预防”章节中,增加古城(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专门条款;在消防技术规范中,针对古城内古建筑以及“修旧如旧”的翻建建筑制定专门的消防技术标准。

在周学东等代表看来,颁布于199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一些规定与国际通行的票据规则不一致。而鉴于电子票据的应用以及企业票据融资的需求,需要对《票据法》进行修改。他们提出确立融资性票据的合法地位,增加规范票据涂销、空白票据及其补救等行为的规定,确立电子票据、票据影像及支付密码的合法地位等建议。

及时立法:填补监管空白

社会发展日新月异,需要及时制定相关法律,保障社会有序运行。

“我们建议全国人大抓紧研究制定一部综合性的电子商务管理法律。”缪瑞林等代表表示,伴随网络交易迅猛发展,许多问题已经出现或正在萌芽,诸如资金监管、质量安全、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安全、信用评价、交易保证金、虚假广告等,需要通过立法予以规范。

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经过30多年的发展,但相关法律规定的缺位,影响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崔根良等代表共同提出关于制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的议案,并且设计了该法的基本框架。

沈健等代表认为,目前政府与学校权责边界不清,政府管理教育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现象。因此,制定《学校法》应该提上议事日程。他们的考虑是,该法要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三方新型关系,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全面加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字里行间:凸显必要性紧迫性

记者注意到,不少代表在提出立法议案时,用上了“尽快”“加快”“亟待”等词汇。字里行间,显示出制定相关法律的必要性、紧迫性。

“《文化产业促进法》立法不仅必须,而且可行,更要加快。”王燕文等代表认为,在我国现行240多部法律中,文化类只有5部,其余均为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少数法规规章调研不够,内容脱离现实,难以执行,加快文化产业立法任务十分紧迫。代表们提出,要把行之有效的文化经济政策法定化,健全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的制度规范,同时科学设置法律责任。

乡村建设是改善城乡关系、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内容,亟待国家层面的立法加以规范引导。因此,周岚等代表建议尽快制定《乡村建设法》,明晰乡村建设和农民建房管理职责,明确将规划布点村庄作为改善乡村基本公共服务的中心节点,加强支持乡村建设的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刘玲等代表在提出制定《法律援助法》的议案时,也用了“尽快”一词。他们草拟的《法律援助法》建议稿,提出了设立法律援助机构向金融机构查验申请人存款和有价证券的权限和程序,确立人民法院和有关单位减免受援人相关费用的法定责任等。(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任松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