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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执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DB 32/ T ...

日期:2015-05-30 分类:公司公告


关于贯彻执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DB 32/ T 186―2015)有关问题的通知


江苏省地方标准新版《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DB 32/ T 186―2015,以下简称“新版技术规程”)将于6月1日起实施。为认真做好贯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新版技术规程实施之日起,江苏省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应执行新版技术规程。

二、为配合贯彻新版技术规程,省公安厅消防局对“建设工程消防检测信息管理系统”(http://221.231.137.249:8088/admin/login.asp)进行升级改造。自新版技术规程实施之日起,各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应登录升级改造后的系统编制检测报告。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受理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时,应登录升级改造后的系统核查检测报告,与系统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三、各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应组织开展全员学习培训,重点对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具体实施检测的执业人员要进行培训,使其全面熟练掌握新版技术规程各项内容,切实提高检测技术服务质量。总队将组织新版技术规程编制人员成立专家指导组,对各地贯彻新版技术规程给予技术指导。

四、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加强对消防检测技术服务的监督。在开展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时,应对消防检测质量进行检查。对违法违规开展检测的,应严格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地贯彻新版技术规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省公安厅消防局反馈。
(联系电话:025-86335422)。

附件:《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DB 32/ T 186―2015)


2015年5月30日